经确定为长沙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扶持的,由专家评审组综合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、科技含量、市场前景等,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%给予最高10万元项目扶持。所需资金在市本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。
经确定为长沙市优秀青年项目,由专家评审组综合申报项目带动就业人数、科技含量、市场前景等,按不超过其实际有效投入的50%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扶持。所需资金按《长沙市人才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列支。
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项目、市级优秀青年项目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确定扶持资金额度。为促进申报单位的可持续性,发挥财政资金效益,扶持资金分两次拨付。已经享受过市财政同一项目扶持的,不能重复享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