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极橙信息科技!
长沙地区相关补助
2020-05-12 11:23:05 kai

长沙地区相关补助

    内容仅供参考

    ①职业培训补贴;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;③社会保险补贴;④公益性岗位补贴;⑤创业补贴;⑥就业见习补贴;⑦求职创业补贴;⑧吸纳就业补贴。   

    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可网上办理①②③④⑥。


   

名称

补贴对象

限定条件

备注

职业培训补贴

个人或企业

对企业新录用贫困家庭子女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城乡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,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、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,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,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个人或企业


社会保险补贴

单位

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

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

公益性岗位补贴

公益性岗位人员

就业困难人员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,以及各地开发的消杀防疫、保洁环卫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安置的人员


就业见习补贴

毕业生、单位。

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、16-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。

 


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

企业

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

政策受理截止期限为20201231

职业培训补贴

个人

贫困家庭子女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,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(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、培训合格证书)。


职业技能鉴定补贴

个人

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(不含培训合格证)的贫困家庭子女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。


社会保险补贴

高校毕业生

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、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。


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

毕业生

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、贫困残疾人家庭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毕业生,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院校)毕业生。湖北高校及湖北籍2020届高校毕业生。

 


一次性创业补贴

个人

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,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。对贫困劳动力的一次性创业补贴,放宽到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


 

    查看原文

    附件下载:

    http://jyt.hunan.gov.cn/default/images/icon16/doc.gif关于发布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及首批地方线上申领平台的通知(人社厅发〔202044)

    http://jyt.hunan.gov.cn/default/images/icon16/doc.gif附件1就业补贴类政策清单

    http://jyt.hunan.gov.cn/default/images/icon16/doc.gif附件2各地就业补助资金线上申领平台

 



上一篇:法律援助 下一篇:(住房保障)长沙市租赁住房保障
友情链接:企业建站 | 淘宝网 | 网易 | 新浪网 | 腾讯网 | soso搜索 | 360搜索 | sogou搜索 | 百度 |
COPYRIGHT © 2019-2022,www.csjicheng.com,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© 长沙极橙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湘ICP备19025210号-1
sitemap feed
0